来源:
;2019-01-14
小微企业减负新政实施。日前,国务院常务会议上,宣布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。这一优惠政策将覆盖95%以上的纳税企业,其中98%为民营企业。
会议提出了5项具体举措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,实施期限暂定三年,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。对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、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,分别减按25%、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使税负降至5%和10%。
此前在2018年7月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曾发布《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》,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,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(含100万元)的小型微利企业,其所得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此次,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再次扩大。原来享受减半征收的企业,可以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;同时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到3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收。这可以使企业的税负降至5%和10%。
据悉,此次针对小微企业推出的普惠性减税措施持续三年,整体减税规模可达6000亿元左右,将对小微企业起到较好的减负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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